各单位:
根据《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》,现将开展 2021 年度“托举工程”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
申报人须为我校从事自然科学研究、工程技术开发、科技成果转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,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遵纪守法,践行“爱国、创新、求实、奉献、协同、育人”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;
(二)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(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;
(三)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及校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,在所在学科(专业)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;
(四)未曾入选本资助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。
二、推荐渠道及名额
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候选人的推荐工作,名额为1名。
三、申报推荐程序
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选的选拔推荐,坚持重条件质量、看发展潜力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实施。
(一)各单位在2021年4月24日前,提交《2021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表》,经过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501室(西);
(二)由科技产业处审议后确定正式推荐人选。
联 系 人:史宙帆、张璐璐
联系电话:88168089
电子邮箱:1342069@qq.com
附件:2021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表
盐城工学院科技产业处
2021年4月16日